麥當勞少女性侵案為何不起訴 關鍵在於證人的證述
2025-07-07 08:58
麥當勞少女指控李姓主管,在5個月內性侵、猥褻她6次,但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沒有一次能夠成立性侵,對李男處分不起訴,當台高檢署將全案發回士檢續行偵查,少女家屬委任律師發出聲明,認為原不起訴處分對性侵被害人存有強烈刻板印象,認被害人應符合典型被害人形象,卻忽略被害人創傷反應與抉擇困境,不過檢察官最初會做出不起訴處分,認為全案僅有少女的單一指訴,且指訴前後不一已有瑕疵,而少女的2名男友及少女的母親到庭作證,都不是親自見聞,大多是聽到少女的說法而做出陳述,因此才做出不起處分。